关于「校内住宿补贴」,请详见「教育部新闻稿」与「113大专校院学生校内住宿补贴计画Q&A」。
教育部「学校住宿补助」将统一由校方带入缴费单,无需另外申请。
重要须知:
一、关于「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之「学校住宿补助」资格系以完成生辅组减免审核且身分类别为「低收入户学生及中低收入户学生(高教)低/中低」为准。因此若住宿生符合「校内弱势住宿补贴」资格,但非申请上述生辅组减免身分类别,则须另外提出申请。
应于113年2月6日前使用亚大学校学生信箱寄信至宿服组信箱 (dss@asia.edu.tw) ,详述来信原因并提供今年度「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证明文件」,以利宿服组更新缴费单之「学校住宿补助」。
二、若住宿生有请领「校外租屋补助」,不得重复请领「学校住宿补助」,请详见「113大专校院学生校内住宿补贴计画Q&A」第二点。
应于113年2月6日前用使用亚大学校学生信箱寄信至宿服组信箱 (dss@asia.edu.tw) 详述来信原因,以利变更住宿费用,避免遭内政部系统勾稽致发生追缴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