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事务处书院与住宿服务组(以下简称宿服组)轮椅,以提供本校住宿生使用为原则。
二、轮椅仅提供短时间借用,其借出期限为1天,惟遇假日则可通融至平日第一天归还。若长时间借用请向本校健康中心借用。
三、轮椅借出请携带有效证件与新台币1,000元押金至感恩学苑或筑梦学苑柜台领取,并签立『书院与住宿服务组轮椅借用切结书暨借用单』。
四、借出及归还时,双方需同时检查该轮椅是否完整并堪使用。借用手续完成始得借出;归还时若无损毁使得退还所押证件与押金,若有损毁遗失需负赔偿之责。
五、归还时间为每日晚上9点前。
六、轮椅发生毁损情形时,有效证件与新台币1,000元押金暂不归还,经宿服组委讬厂商评估所需修缮费用后,借用人需于期限内赔偿所有修缮费用,确实完成赔偿程序后,始归还证件并无息领回押金。
七、缴纳赔偿费用之宽限期如下,违者报请学校惩处:
(一)遗失轮椅后向宿服组挂失十五天内。
(二)毁损轮椅后向宿服组报告,经厂商评估所需修缮费用后十五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