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人次: 32

检举信箱

检举专区(检举信箱)
一、受理检举管道
亚洲大学书院与住宿服务组为鼓励举发不法行为,维护宿舍秩序与住宿品质,如发现宿舍人员或住宿生于宿舍内有不当行为或违规事件,请检具相关事证,透过专用信箱(dss@asia.edu.tw)与本组联系。

二、受理检举事项
(一)抽菸。
(二)饲养宠物。
(三)随意丢弃垃圾。
(四)偷窃行为。
(五)携带违禁品。
(六)违反法令之行为。
(七)其他足以损害宿舍秩序或学校声誉之行为。

三、检举方式
检举人得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检举,并应叙明下列事项:
(一)检举人姓名及联络电话。
(二)被检举人姓名或其他足资辨识身分之资料。
(三)具体事实内容及相关证据。

四、得不予处理之情形
(一)匿名或未以真实姓名检举者。但检举内容具体或有可供查证之线索者,不在此限。
(二)检举内容属恶意攻讦、虚伪不实、与事实不符或未具体叙明者。
(三)同一案件经处理并已明确回复后,仍重复检举者。但提出具体新事证者,不在此限。
(四)非属前述受理范围之事项。

个人资料蒐集、处理及利用告知事项暨同意书
亚洲大学书院与住宿服务组(以下称本组)为办理检举案件之回复作业,需蒐集、处理及利用您的个人资料,为保障您的权益,请详阅下列事项:
一、蒐集目的:办理检举案件及后续联系。
二、个人资料类别
C001)辨识个人者:姓名、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
三、个人资料利用之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一)期间:自蒐集日起保存5年。
(二)地区:亚洲大学校内。
(三)对象:本组及依法得调阅之相关单位。
(四)方式:以纸本或电子档案形式进行蒐集、处理及利用。
四、当事人权利
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3条规定,您得行使下列权利:查询或阅览、制给复制本、补充或更正、停止蒐集/处理/利用及删除。惟依法令规定或业务需要,得于保存期限内不予删除。
五、未提供资料之影响
如未提供相关个人资料,本组将可能无法办理检举案件之回复及后续处理。

检举信箱:dss@asi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