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申请住宿者,须于入住日前提供前3个月内台湾地区(台澎金马)医院之胸部X光检查报告,未于规定期限内提供者,取消当学年度住宿资格。
二、宿舍请假
- ◎ 取消固定请假选项,仅保留临时请假与预先请假之功能。
- ◎满20岁之住宿生请假无须提供相关家长证明。
- ◎宿舍每周晚上十一时三十分仍实施点名措施。
- ◎取消一周点名2次未到且未请假之扣点规定。
- ◎本学期暂行住宿生每月点名未到且未请假者达15次以上,于次月通知家长,并请家长注意学生状况。
- ◎夜间23:30后进入宿舍采人脸辨识或由宿舍管理员辨识身份,并填写相关表单。
- ◎夜间23:30后外出应至宿舍柜台完成外出登记,始得外出;若学生因病或特殊紧急状况需外出,宿舍管理员应通知家长。
- ◎本学期暂行住宿生每月晚归达15天以上,将于次月通知家长知悉,并请家长注意学生夜间安全。
为提昇宿舍生活品质,订定宿舍『宁静时间』为晚上十一时三十分至隔日上午七时,时间内应保持宁静,严禁喧哗。
六、修正宿舍生活规范,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