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条文 | 修正后条文 |
廿、宿舍门禁及安全维护: (二)学生宿舍每天晚上十一时三十分实施点名,住宿同学应返回寝室;如于门禁管制时间需外出或外宿者,应由服务员联络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后并签署切结书,完成请假手续后始得外出。 |
十八、宿舍出入安全维护: (四)于夜间加强出入安全管制时间需外出者,应至宿舍柜台完成外出登记,始得外出;若学生因病或特殊紧急状况需外出,宿舍管理员得视状况通知家长。 |
【宿舍修法】修正宿舍晚上十一时三十分后外出管制条文,详见内文
有关亚洲大学学生宿舍住宿申请及管理要点中针对宿舍晚上十一时三十分后外出管制条文预计修正如下:
上述条文将提学生事务会议进行法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