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校学生宿舍住宿申请及管理要点第六点规定如下:
为维护住宿学生之健康与安全,凡首次申请住宿者,须于入住日前提供前 3 个月内台湾地区(台澎金马)医院之胸部 X 光检查报告,未于规定期限内提供者,取消当学年度住宿资格。
故请首次申请住宿者,缴交设有胸腔科门诊之地区级以上医院(不含检验所)三个月内胸部X光检查报告至健康中心,建议于入住前缴交,以配合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
若于开学后一个月内仍未缴交胸部X光报告者,将取消当学年度住宿资格,并立即退宿。
相关法规细节及表单下载请详见健康中心网站:https://reurl.cc/65797y
针对胸部X光检查报告问题请洽健康中心(04)23323456分机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