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宿事宜
(一)適用對象:111-2學期續住者。(二)離宿時間:112/01/15 (日)晚上10:00前完成離宿手續,112/01/16 (一)中午12:00前務必離開宿舍,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生活規範暨實施要點」懲處。
(三)因疫情影響,不開放家長、親友協助入宿搬運行李。
(四)相關離宿手續依各棟宿舍規範辦理,如有疑問請洽所屬樓長或各棟宿舍櫃台。【學校電話(04)2332-3456轉分機6524(感恩)、6527(惜福)、6528(築夢)、6525(登峰)。】
(五)寄放物品請於112/01/15(日)中午12:00前完成,宿舍僅開放指定公共空間於學期末供學生寄放三箱物品,寒假不開放領取寄放物品,貴重物品請勿寄放,校方不負保管之責任。
(六)申請寒假住宿者務必於112/01/16 中午12:00後才入住感恩學苑,可於17:00後領取房間鑰匙。
※離宿檢查注意事項:
(1)重點檢查部分:浴室、床上、桌子底下、床跟書櫃之間的空隙、書櫃及衣櫃上下須打掃乾淨並完全清空;矮櫃及衣櫃須上鎖才能放東西,未上鎖之櫃子須一律清空。
(2)請依照附件照片之角度拍攝照片或影片(學生證須入鏡)提供給宿舍人員檢查,檢查完請保留照片或影片以保障自身權益。
(3)宿舍人員將於宿舍淨空後進行全面檢查,如發現寢室及浴廁內有髒汙、遺留物品及未丟垃圾…等情形,將採「全寢扣保證金」,最終檢查結果以宿舍人員檢查照片為準。
二、退宿事宜
(一)適用對象:111-2學期「不」續住者。(二)退宿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01/13中午12:00止。
(三)請至宿服組網站列印退宿申請單,依流程完成退宿手續。 (退宿流程可至宿服組網站→住宿Q&A查看)
(四)提出退宿申請者,除休學、退學、轉學、畢業、實習或是特殊原因外,住宿保證金不退還。
(五)若於112/02/11後才提出退宿申請者,將依本校「學生宿舍住宿申請及管理要點」繳交相對應額度之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