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舊生住宿申請
112學年度需申請住宿之學生<111學年度扣點滿15點(含)以上且未申請銷點者不得申請宿舍>,請於112年3月15日至3月29日上網辦理住宿申請,逾時將關閉申請系統,敬請配合。申請時程:
作業內容 | 時程 | 備註 | |
申請時間 | 112年3月15日(三)09時至 112年3月29日(三)17時止 |
進入學生資訊系統於各項申請中填寫住宿申請單(E-mail會告知是否申請成功) | |
優先保障床位 證明審查 |
112年3月15日(三)09時至 112年3月29日(三)17時止 |
僅上班時間受理審查 | |
完成線上住宿 申請名單公告 |
112年4月12日(三)15時 | 如查無資料,請於4/13(四)12時-4/17(一)12時於上班時間內提出異議,超過時間視為未完成申請。 | |
其餘一般學生 抽籤結果公告 (含備取順序) |
112年4月21日(五)17時 | 優先保障床位學生需通過審查即為正取生,其餘學生須再等4/21電腦隨機抽籤方式分配。 | |
正取繳交 住宿保證金 1,000元 |
112年4月24日(一)15時至 112年4月28日(五)15時止 |
111學年度住宿生已有繳交保證金者直接延用,若無則需補繳交保證金才能為正取生。 因床位保留,如欲放棄,請於這段期間提出放棄,超過時間辦理者,皆扣保證金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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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住宿生 名單公告 |
112年5月10日(三) 15時 | 所有正取生完成保證金繳交後即為112學年度住宿生。 | |
住宿生 選填 4人房 寢室 |
(4人) 登記寢室 |
112年5月16日(二)09時至 112年5月20日(六)15時止 |
找齊4位住宿正取生 即可上系統填選欲住宿寢室 |
(3人) 登記寢室 |
112年5月21日(日)09時至 112年5月25日(四)15時止 |
找齊3位住宿正取生 即可上系統填選欲住宿寢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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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登記寢室 |
112年5月26日(五)09時至 112年5月30日(二)15時止 |
找齊2位住宿正取生 即可上系統填選欲住宿寢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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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未選填學生)登記寢室 | 剩餘未選填寢室學生由宿服組隨機安排寢室,不得有異議 | ||
床位備取 | 若有正取生放棄住宿資格,則依備取順序候補,並在規定時間內繳交保證金,逾期則視為自動放棄。 |
(2023/03/30更新逾期未申請住宿舊生候補四人房辦法如下。)
(2023/03/15更新) 原注意事項變更如下:
三、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暫不開放申請宿舍;111學年度扣點滿15點(含)以上且未申請銷點者不得申請宿舍。五、二人房僅限二年級以上研究生、博士生或學士後學制學生申請,欲申請二人房者,請至宿服組繳交紙本住宿申請表或填寫Google表單申請,完成後由宿服組抽籤正備取,依表定時程公告。(線上申請僅限申請四人房)
七、開放延修生、逾期舊生以Google表單候補四人房(*候補定義為線上備取後之順位);開放研究生、學士後生以Google表單申請兩人房。
注意事項
一、申請時間及方式:自112年3月15日(三)9時至112年3月29日(三)17時止,由學生資訊系統(http://webs.asia.edu.tw/stdinfo/)進入,於各項申請中填寫住宿申請單,並注意是否收到申請成功之e-mail,如未收到,請再次重新申請或於上班時間電洽宿服組詢問(04-23323456分機3261、3262)。
二、下列申請者優先保障床位:(選項請選擇正確,如資格不符將變為抽籤)
1.領有新舊制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核發之鑑定證明書之身心障礙學生。(由健康中心提供審核名單)
2.領有鄉鎮市公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學生。(由生輔組提供審核名單)
3.境外生、原住民生及懷孕學生。(外籍生、僑生、陸生由各負責單位提供名單證明)
4.已獲遴選將擔任次學期宿舍幹部之學生。(由宿舍管理員提出幹部名單)
5.特殊個案需加強關懷學生。(申請者須於申請時間內繳交相關證明文件至宿服組,逾期不予受理)
6.設籍外島、離島、宜蘭、花蓮、台東之學生。(以教務系統之學籍資料為主)
7.依亞洲大學志願服務暨志工人力銀行實施辦法「志工服務認證累計200小時(含)以上,得免抽籤提供住宿資格」。(申請者須至課服組認證通過)
8.獎勵加點一學年達60點(含)以上之學生。
9.床位依大一日間部新生及1.至8.所列具優先保障床位資格辦理後之餘額,由二年級以上登記住宿學生依抽籤分配之。
3/15(三)9時至3/29(三)17時上班時間辦理證明審查,通過審查者即為住宿正取生。
三、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延畢生暫不開放申請宿舍;111學年度扣點滿15點(含)以上且未申請銷點者不得申請宿舍。
四、抽籤結果公告:4月21日(五)17時於宿服組網站公告抽籤結果(註一),所有正取住宿學生(含優先保障床位),須於4月28日(五)15時前繳交住宿保證金1,000元(註二),5月10日(三)15時另行公告已確定正取住宿學生名單,始能進行5月16日至5月30日寢室登記作業。
五、二人房僅限二年級以上研究生、博士生或學士後學制學生申請,欲申請二人房者,請至宿服組繳交紙本住宿申請表並登記,完成後由宿服組抽籤正備取,依表定時程公告。(線上申請僅限申請四人房)
六、為維護住宿學生之健康與安全,凡首次申請住宿者,須於入住日前提供前3個月內臺灣地區(台澎金馬)醫院之胸部X光檢查報告,未於規定期限內提供者,取消當學年度住宿資格。
註一:學生宿舍床位數扣除大一新生及優先保障學生床位後,剩餘床位由申請住宿學生依電腦隨機抽籤方式分配。
註二:111學年度已繳交住宿保證金者可直接延用,若111學年度無住宿或無保證金者須補繳。
學務處書院與住宿服務組112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