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住宿申請

  • 2017-03-03

106學年度住宿申請

106學年度需申請住宿之學生<105學年度扣點滿15()以上且未申請銷點者不得申請宿舍>,請於106315日至329上網辦理住宿申請逾時將關閉申請系統,敬請配合

申請時程:

 

作業內容

時程

備註

申請時間

106315() 9

106329()17

學生資訊系統進入,於各項申請中填寫住宿申請單(E-mail會告知是否申請成功)

優先保障床位

證明審查

106315()

106329()

上班時間受理審查

完成線上住宿

申請名單公告

106406()15

如查無資料,請於4/7()12-4/11()12時於上班時間內提出異議,超過時間視為未完成申請。

其餘一般學生

抽籤結果公告

(含備取順序)

106419()15

優先保障床位學生需通過審查即為正取生,其餘學生須再等4/19電腦隨機抽籤方式分配。

正取繳交

住宿保證金

1,000

106419()15時至

106428()15時止

105學年度住宿生已有繳交保證金者直接延用,若無則需補繳交保證金才能為正取生。

因床位保留,如欲放棄,請於這段期間提出放棄,超過時間辦理者,皆扣保證金1,000

106學年度住宿生名單公告

10653() 15

所有正取生完成保證金繳交後即為106學年度住宿生。

住宿生選填寢室

(4)

登記寢室

106510()9時至

106516()15

找齊4住宿正取生即可上系統填選欲住宿寢室

(3)

登記寢室

106517() 9時至

106519()15

找齊3住宿正取生即可上系統填選欲住宿寢室

(2)

登記寢室

106522() 9時至

106523()15

找齊2住宿正取生即可上系統填選欲住宿寢室

(其餘未選填學生)

登記寢室

剩餘未選填寢室學生由宿服組隨機安排寢室

床位備取

若有正取生放棄住宿資格,則依備取順序候補,並在規定時間內繳交保證金,逾期則視為自動放棄。

 

 

※所有相關公告請至宿服組網站查詢

 

 

 

 

 

注意事項:

一、申請時間及方式106315()9時至106329()17學生資訊系統(http://webs.asia.edu.tw/stdinfo/)進入,各項申請中填寫住宿申請單,並注意是否收到申請成功之e-mail,如未收到,請再次重新申請或於上班時間電洽宿服組詢問

二、下列資格者優先保障床位3/15()3/29()上班時間辦理證明審查,需通過審查即為住宿正取生。

1.弱勢助學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學生(生輔組提供審核名單)

2.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諮輔組提供審核名單)

3.原住民學生(以教務系統之學籍資料為主)

4.外籍學生、僑生、陸生。(外籍生、僑生、陸生由各負責單位提供名單證明)

5.獲遴選擔任次學年宿舍幹部(由宿舍管理員提出幹部名單)

6.特殊個案需加強關懷學生(須申請時間內繳交相關證明文件至宿服組,逾期不予受理)

7.設籍於離島、宜蘭、花蓮、台東達四個月以上之學生(以教務系統之學籍資料為主)

8.依志願服務運用暨管理要點志工服務累計200小時 (須至服學組認證通過)

三、105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延畢生暫不開放,曾辦理105學年度扣點滿15()以上且未申請銷點者不得申請宿舍

四、抽籤結果公告419日(三)15時於宿服組網站公告抽籤結果(註一),所有正取住宿學生(優先保障床位),須於428()15時前繳交住宿保證金1000(註二),始能進行510日至523日寢室登記作業(相關辦法於53日,另行公告)

五、二人房僅限研究生申請,欲申請2人房者,請至宿服組繳申請表並登記,完成後由宿服組抽籤正備取。(線上申請僅限申請4人房)

註一:學生宿舍床位數扣除大一新生及優先保障學生床位後,剩餘床位由申請住宿學生依電腦隨機抽籤方式分配。

註二:105學年度已繳交住宿保證金者可直接延用,若105學年度無住宿或無保證金者須補繳。

學務處宿舍服務組10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