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扶助本校經濟不利住宿生,促使安心就學,並激勵學習動機,以學習取代工讀,規劃宿舍學習輔導活動,協助學生兼顧課業及生活所需,訂定助學措施如下:
§ 實施對象
● 符合以下其中身分別之在學學生且為111-1學期住宿生: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2.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原住民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5.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 助學措施
●住宿生進行宿舍實習及學習活動期間,宿舍輔導員將給予指導及協助,使其順利完成學習活動40小時,並繳交學習回饋心得。
● 以上經審核通過者,得核發住宿書院學習助學金每人新台幣10,000元。
§ 申請前,請詳閱以下注意事項:
● 學生必須為111-1學期住宿生,中途退宿者不予補助,每生每學期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 111-1學期申請員額上限60名,若申請人數超過當年度規劃之核定人數,則以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為優先順序。
● 請以正楷書寫,所書寫處如有塗改,請務必於塗改處簽名或蓋章。
● 請依當學年期產生之成果,於當學年期公告之申請期限前繳交相關獎助學金申請資料,逾期恕不受理。
● 同一事由不得重複申請,亦不得重複請領相同補助經費來源,僅能擇一申請補助,如查核不符申請規定或其他偽造等情事,應繳回已核發之獎助學金。
● 請確認校內已有帳戶資料,以利匯款作業;學生校內帳戶資料若非國泰世華銀行,匯款時將以銀行公告之規定扣除手續費,敬請留意。
● 獎助學金審核交請業管單位審酌相關條件與獎助經費預算後決定之,獲獎勵之名冊交由學生事務處彙辦。各項獎助學金補助以當年度經費用罄為限,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取消、變更之權利。
● 學生當學期之身分別認定經由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供相關名冊查驗。
● 亞洲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申請暨發放辦法。
§ 111-1繳件時程
● 第一階段:於111年9月1日至111年9月23日止繳交住宿書院學習助學金申請單至行政辦公室-書院與住宿服務組,預計111年9月28日於書院與住宿服務組網站公告經審核通過名單(實際日期以網頁公告為主),通過者始得執行宿舍實習及學習活動。
● 第二階段:111年12月2日前將住宿書院學習助學金申請單與學習參與證明繳交至行政辦公室-書院與住宿服務組,逾期不受理。
申請資料送繳單位:學務處 書院與住宿服務組
承辦人員:廖小姐或胡先生
聯絡電話:04-23323456分機3261或3262
電子信箱:tiffany@asia.edu.tw或jerryhu0616@asia.edu.tw